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省兴国平川中学2023年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HS2022-XG-ZX057)的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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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33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16日17:07:17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校园安保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华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401 <法院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26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S2022-XG-ZX057

项目名称:2023年度校园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220800.00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总价(元)

2023年度校园安保服务(国内服务)

1

(一)保安人员的职数和岗位

保安人员数量要求:8名保安

岗位安排:保安人员具体负责校园大门、南门和北门的安保工作,其中大门3人,南门3人,北门2人。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1231日。

服务费用预算:每人每月人民币2300.00元整,每月合计人民币18400.00元整,共计12个月,合计人民币220800元整。

(二)保安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资质

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并愿意从事此项工作。

2、男性,五官端正,举止文明,衣着大方得体,现实表现良好,年龄在18-53周岁之间,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高的保安素质,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且获得了上岗资质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提供)。

3、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无高血压、心脏病等隐性疾病,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上岗服务人员的由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材料,检测项须包含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无重大疾病的健康证明材料。未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上岗服务人员健康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在服务期内,上岗服务人员出现健康疾病的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组织纪律性强。

5、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

2208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12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外埠来赣的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服务所在地公安部门的备案材料。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219日至20221221,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401 <法院对面>)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22614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华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办事处(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401 <法院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2122614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华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办事处(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401 <法院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

4.邮箱:317457390@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兴国平川中学  

    址:兴国县洪门 

联系方式:18879718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赣州华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401房(法院对面)

联系方式:0797-8223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美芳

电   话:0797-788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