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核酸检测基地一批设备(绿色通道紧急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 <法院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ZHS2022-XG-ZX034
项目名称:核酸检测基地一批设备(绿色通道紧急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4521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总价(元) |
一 | 核酸检测基地一批设备(绿色通道紧急采购) | 1 | 批 | 5452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于2022年7月28日前完成供货,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 <法院对面>);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办事处(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 <法院对面>)
时间:2022年7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办事处(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 <法院对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作为绿色通道紧急采购项目执行。
2.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或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戴口罩的。
(2)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外地(兴国县境外)来兴的供应商代表请自觉进行入兴二维码登记。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4)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6.邮箱:3099145245@qq.com
名 称: 兴国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国县潋江镇文明大道699号(319国道与长冈西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 0797-5317103
名 称: 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法院对面)
联系方式: 0797-7889997
项目联系人:谢忠燕
电 话:1597073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