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国县城岗中学附属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 <法院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ZHS2022-XG-ZX002
项目名称:兴国县城岗中学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1180.00元
最高限价:无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概况及要求 | 预算总价(元) |
一 | 兴国县城岗中学附属工程(国内工程) | 1 | 项 | 1.工程概况:城岗中学附属工程完成场地填方及平整场地、停车场场地硬化、道路硬化、护坎、运动场吸水砖、挡水墙、停车场移光缆。 2.工程承包范围:城岗中学附属工程完成场地填方及平整场地、停车场场地硬化、道路硬化、护坎、运动场吸水砖、挡水墙、停车场移光缆。完成施工图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反馈意见表及设计院设计变更说明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工期:开工时间2022年2月5日,竣工时间2022年2月25日,总工期20日历天。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响应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23118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2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企业备案截图。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 <法院对面>);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办事处(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 <法院对面>)
时间:2022年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办事处(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 <法院对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00) [注:响应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或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2)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外地(兴国县境外)来兴的供应商代表请自觉进行入兴二维码登记。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4)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5.邮箱:317457390@qq.com
名 称:兴国县城岗中学
地 址:赣州市兴国县城岗乡
联系方式:13766354529
名 称: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法院对面)
联系方式:0797-7889997
项目联系人:宋美芳
电 话:0797-788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