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于清退政府采购工本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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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44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01日11:18:44 打印此页 关闭

各投标供应商:

我公司根据赣财购字【20215号紧急通知要求,我公司拟清退从201941日至2021430日止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收取的投标供应商标书工本费,清退上述期限内标书工本费的供应商从即日起至202171日前须提供下列资料以便办理退款手续:

()已领取发票

1、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办理退款时需提供原发票的复印件;

2、领取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的,办理退款时需要将原开具发票原件退回我司;

3、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下列要求办理: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供应商)在增值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办理退款时将《信息表》原件交由我司。

②未用于申报抵扣的,办理退款时需要将发票联和抵扣联发票原件交由我司;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供应商)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办理退款时将《信息表》原件交由我司。

()未领取发票

①提供购买工本费的收据或转入工本费的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等可以证明已付工本费的相关资料。

() 退款账号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公司账号,提供退款公司银行账号、开户行、户名。拟退工本费公司将统一以银行转账方式退回给收款人。

 

联系电话:0797-8223451

公司地址:赣州市开发区赞贤路65号紫金广场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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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