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西赣州华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兴国县第三中学食堂餐饮经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HS2019-XG-ZX007)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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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811 更新时间:2019年07月17日17:26:00 打印此页 关闭

江西赣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兴国县第三中学的委托,对食堂餐饮经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HS2019-XG-ZX007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收费标准

食堂餐饮经营服务(国内服务)

3

1、租赁场地总面积约4000左右,共分为二层,位于江西省兴国县第三中学校内,在校学生有6000人左右。食堂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提供师生一日三餐(不含副食品、百货、学习用品等),一楼兼营夜宵,二楼兼营教工食堂,共入围两家响应供应商,得分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经营一楼,得分排名第二的成交供应商经营二楼,合同期限为1+2年。(第一年为试用年,学校会制定专门的考评方案,如考评低于80分无条件退出)。

2、成交供应商负责承包食堂的经营管理,饭菜供应、用餐秩序、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保证饭菜质量、环境卫生和饮食安全。

3、校方以扣点方式按月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营业额的5%管理费。

4、校方会制定食堂饭菜价格,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饭菜价格。

5、食堂消费必须刷卡消费,不得收取现金。成交供应商须在校园内安装一卡通,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校方可提供必备的条件,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增添相关设备和对经营场所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7、工人食宿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8、成交供应商必须对厨房设备适时维护并承担相关的维护维修费用,经营期结束时必须保证相关设备能继续使用一年,否则要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9、成交供应商必须合法合规经营,服从校方管理,学校会制定监管和考评方案,不定期进行师生综合测评,评价结果不合格,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约,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退场。

10、投标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必须公司直营。

5%

三、 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公告期限:2019718日至2019724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9718日至2019724(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江西赣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500/本(接受现金或转账报名),文件售后不退。

七、磋商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必须从响应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户名:江西赣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银河支行  账号:2880000103010003065烦请备注项目编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 须在开标响应截止之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729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江西赣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兴国县办事处(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401房 (法院对面),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九、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赣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401房(法院对面)

电话:0797-7889997

传真:0797-8211670

邮箱: 3400767492@qq.com

联系人:宋美芳

1、户名:江西赣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长征大道支行

账号:199238326734(此账号只用作收取工本费)

2、户名:江西赣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创业支行

账号:36050181016700000221(此账号只用作收取代理费)

3、户名:江西赣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银河支行

账号:2880000103010003065(此账号只用作收取退还投标保证金)

备注:请各供应商注意以上账号用途,打错账号者无效。

网址:http://www.hscpa.cn/

2)采购单位:江西省兴国县第三中学

地址:兴国县兴国大道513

电话:19979700168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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